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以及地下停车场免费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重庆公共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贡献用户名:【热柔情°Active】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解答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1:地上有无停车线
如果连停车线都没有,好则是个随意停车场,次则属于非法停车,所以这样的环境下没有正规收费的可能,因为在《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中严格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具备停车标志与标线。由于我们很难判断这个地区是否属于违章停车,所以在此长时间停车的车主不妨拨打各区监督电话或举报电话询问。
2:路边有无收费牌
有无收费牌是判断真假收费员的有力证据,因为收费牌的制作成本在千元左右,私人要做投入太大,但也不乏假收费员盗走正规收费牌的案例,并且有些收费牌被贴上纸质收费标准,迷惑车主,我们停车时一定要认真看准收费牌,在重要信息处不可有涂抹和贴纸的情况出现,一旦出现,我们需要怀疑其真实性。
虽然保安制服好买,但上岗证却很难弄到手,正规的上岗证由市交通委考核通过后发放的,不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即使是正规停车场车主也可以进行投诉,要知道一个停车场在一年内最多被投诉三次,停车场便会被相关部门警告处理。
4:制服样式
如果在路边占道停车区域处的收费员身着保安制服或者制服同样是黑停车场的信号,正规制服的胸前和后背等明显地方会印有公司名称,在北京几家比较大型的停车管理公司有以下几个:京联顺达、海安、公联安达等。
拿到手的发票最容易辨识真伪的地方在于其是否使用彩色纤维纸,在纸面上会散布有不规则的纤维,其次看发票代码是否为喷码印刷,喷码印刷的数字边缘并不完整,有些毛糙。在发票正面除了印有监制章外还应印有停车公司发票专用章,名称应与收费牌上名称相吻合。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贡献者:(热柔情°Active)贡献的关于“重庆公共停车位收费合法吗”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下面继续热议下文用户【帝王抚佳人】回答的“小区停车场车辆被刮停车场有责任吗”的一些相关疑问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小区停车场车辆被刮停车场有责任吗
贡献用户名:【帝王抚佳人】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讲解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像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肇事者逃逸,车辆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那如果是收费停车场,一种是专门收费的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收费,并能出具停车凭证的。还有一种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停车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也属于收费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刮擦等情况的话,停车场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停车场是否对停放车辆负有保管责任、车辆受损后停车场的责任如何划分,这些问题目前还缺乏明确规定,一直都存在争议。如果发生车辆刮擦,首先是肇事者的责任。但很多时候搞不清楚是什么人划伤的,作为提供有偿服务者,停车场对车辆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
而从法律上讲,她还分析到,这案例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车辆被刮擦是与侵权行为人之间形成的侵权关系;二是将车停在收费的地下车库,管理方和持车人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
因此,根据第一条规定,车主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法律关系进行维权,要求商场地下停车场管理方承担违约责任于法有据。
而根据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有偿保管”那就得要求管理者尽到全面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安全保障义务”是第三条规定对一切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要求,要求管理者证明已经积极、勤勉地履行了合同,监控设备到位、巡逻疏导尽职、排除隐患及时等等,才能减轻或免除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帝王抚佳人)解答关于“小区停车场车辆被刮停车场有责任吗”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若初)回答“苏州北站停车场多少钱一天”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苏州北站停车场多少钱一天
贡献用户名:【若初】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讲解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2小时。苏州火车北站露天地下停车场,首次只为市民提供2个小时的免费停车时间,超过两个小时便会以1小时收费4元处理,一天顶多下来合计就是40元。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若初)回答关于“苏州北站停车场多少钱一天”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启齿)分析“镇江市永安鱼庄常发广场店电话”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镇江市永安鱼庄常发广场店电话
贡献用户名:【启齿】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探讨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常发广场停车是收费的,领域国际据说有免费的地下停车场,你可以去问一问。尽量停在合格正规的停车场。希望能帮到你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启齿)回答的关于“镇江市永安鱼庄常发广场店电话”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下面继续剖析下文用户【烟雨梦兮】分析的“新建的地下停车场应该如何处理”的一些相关问题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新建的地下停车场应该如何处理
贡献用户名:【烟雨梦兮】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探讨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不可以。施工现场的围墙砌筑设置和相关费用需要由乙方(施工的总包方)承担。但是设置硬质永久性围墙的需要甲方(建设方)付费。设置建筑临时施工围墙的目的是文明施工的必要条件,亦可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出工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三通一平”具体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并且要求施工区域应形成封闭施工,所以必须把建设临时围挡作为进场施工地的前提条件。根据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的进场登记制度的要求。施工的总包方需要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设计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材质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烟雨梦兮)分析的关于“新建的地下停车场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现在接着继续谈谈下文用户【錦年記事soback】分享的“为什么地下停车场空空荡荡”的一些相关问题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为什么地下停车场空空荡荡
贡献用户名:【錦年記事soback】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解答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我所居住的小区外边马路边停满了车,小区的停车位是按照1:1.2配置的,上面停车的车位寥寥无几。业主宁愿把车停在路边,冒着被划和交警贴条的风险也不愿意停在地下室,难道业主就不想把爱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吗?这是有一定原因的。
我国房价高的吓人(县城级别的都七八千了,北上广深四五万),大部分都是工作了很多年攒了点钱加上东拼西凑的钱弄了个首付,还有几十万的房贷要月月还。刚开始买房子的时候根本没有多余的钱买停车位,随着入住率的慢慢提高,不良开放商开始坐地起价售卖停车位,这样就越来越买不起了。我所在的小区停车位刚开始卖的时候,普通车位10万一个,慢慢的小区住的人越来越多,车也越来越多,但是大家都不买车位也不去租车位,开发商就想到一个歪招:周六周末就联系交警过来贴条,逼着你买停车位。不到半年时间就卖到了15-20万。
另外有的朋友会说买不起,租总可以租的起吧。实际上停车位租金也是不便宜的,我所在的小区租停车位一个月400元,另外还有停车位卫生管理费80元/月,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本来现在的油价都已经七八块了,再加上这么高的车位租金,对很多工薪阶层来说也是不小的压力。
我们看到大家都把车停在路两边,心理上也有跟从的心理:别人能停,为啥我不能停?停路边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不方便,不就是走几步的事情!再算一笔账,我把车停在外边一年省了五六千块钱租车位钱,交警贴条一年也贴不了那么多,还是听外边比较划算!
总结一下:1、买停车位都是10万起步,太贵;2、租停车位价格也不便宜 3、停在外边虽不方便但是省钱 原因出现了小区地下停车场空空荡荡,小区外马路边却停满了车的现象!
首先说下小区地下车位的分类:
1、地下产权车位,业主购买后产权属于业主专有;
2、地下人防车位,这个产权是国家的,但是根据人防法,收益权是属于开发商的,一般由开发商签订长期使用权合同租出去了,其实这个租金和卖价的,这个租等同于卖。
虽然就人防车位来说,有经过业委会诉讼后,将收益权拿到业主手中的案例,但是毕竟是个案。就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情况来说,地下人防车位收益权是由开发商掌握的,话语权完全掌握在开发商这边,所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现在国家有要求,新建小区的车位与住户配比越来越高,但是车位多了,但是业主停车问题为什么还没有解决,为什么好多业主将自己的爱车停在小区外面呢?
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地下车位价格高企,业主买房就有负债了,再花少则大几万,多则十几、几十万买车位实在是困难。
为什么车位价格这么高呢,因为对于车位来说我是卖方市场,或者有的开发商拍地时候拍的是限价房,开发商就从车位或者装修等地方平衡点。毕竟车位永远不会比车辆多的,配建的车位永远满足不了车辆增长的需求。
2、只卖不租,开发商宁愿空置地下车位,也不将车位外租,以期用此方法能再多卖几套车位。不禁想起初中政治课上的资本家宁愿将过剩的牛奶倒入河里,也不分给老百姓。
3、小区外停车基本上免费,除非有贴条,但是综合成本比购置车位要低。
我相信政府也看到了这种情况,应该会想办法进行解决的,比如修订人防法等等吧。
最后祝大家的爱车都有自己的小窝。
首先,地下停车场作为现行成熟小区的配套,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说1:0.8的房屋/车位配套比。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小区有1000套房屋,至少需要850个车位。按理来说,作为配套,那么车位应该是很多业主必须要拥有的配套设施之一。
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业主都没有拥有地下停车位,这样的原因造成,主要还是价格的问题。
第一,开盘出售小区房屋的时候,很多业主(除了炒房和有钱人)买房子都是贷款的,好多年的积蓄全部用来购置房屋了,一个车位动辄10万-20万,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房款之外的额外大笔支出,也没有多少人考虑当时就买了。
第二,等到城市和小区周边生活配套成熟,周边发展起来了以后,当时开放商卖10-20的车位则已经暴涨到了30-50万一个。这时候,那些没有车位的业主倒是想买了,但是面对比房价还要高的车位(单位面积价格),很多人继续望而却步了。
首先是,取决于价位吧。
我们这边一个车位13万,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结合房价,再加点钱,我可以凑够再买一套房子的首付了,现在都是没有地上车位,都在地下,逼得你买车位,但是性价比真的太差了,所以没有考虑。
其次是买车位的紧迫性,我们这路边专门给画的停车位,离得近的当然是要碰运气才能停下,但是远一点,多走几步路还是能找到,再加上车位要钱,物业管理还要钱,所以没到实在停不下来的程度,实在不想花这笔钱,就算有的时候贪便宜,听都离家近没有车位的路边,交警贴条,一次50,3年了,至今收到罚单4次,200块,我觉得我挺赚……
最后是物业宁可车位空着,也不出租,心里还是有点小抵触的,妈蛋,那你就空着吧,老子宁可多走路,甚至交罚款也不买你的车位。
地下车空位多业主宁愿停马路是因为开发商过于霸道,将本属于业主共有的防空地下层占为己有,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权威解释开发商无话可说
比如《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权属,除开专有其余为共有,长期争议的是防空地下层(车位)究竟属于专有还是共有?具体请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原文: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明显可以看出《人防地下车库》并不属于专有:
(一)没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并不能明确区分。
(二)没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并不能排它使用(防空设备车位)。
(三)并不能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
(四)并不是规划上专属特定房屋,也不能列入房屋买卖合同。
—————————————
二、防空地下层是否属于业主共有范围?
解释第三条原文…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不难看出目前的防空地下室一般都是在建筑物的基础、承重部分的设备层,同时属业主共有土地的土地范围。
——————————————
也许有人会问?《物权法》中为什么没有直接以使用防空地下层名称?因为(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防空地下层另由《防空法》规定,《物权法》不必要过于明示。
——————————————
三、其实《防空法》更加明细: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层为国家强制性规定。
2)、结建防空地下层所需成本必须纳入地面建筑总投资。
3)、结建防空地下层的权益归属于地面建筑。
具体请查阅以法规:
1、《防空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国家人防委、国家计委、城乡建设部《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
4、《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
5、《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这是个普遍现象,地上车满为患,地下寥寥无几。导致这种现象就是钱闹的呀!一个地下车位十几二十几万有谁人肯掏巨款买它?有钱的行不眨巴眼,没钱的就望"位"兴叹了。政府有硬性文件新建小区必须建地下车库,一是方便有停车减少路面压力。二是有防空备战的功能。开发商都建了地下车库,由于一次性交款买车位买的人就很少,一些普通老百姓咬牙切齿地买了房子又赶时髦买辆车根本捉襟见肘哪还有机会买比车还贵的车位呀。地下车库空着也是必然的。老话:零拉肉不疼,如果地下车库也是一年一收费哪怕比地上贵几百也不会干闲着。中国人做买卖都有一咬吃个胖子的理念,"倒驴不倒架儿",认可闲着价不倒!这玩应不象卖衣服卖鞋,因为有些人虚荣心强便宜了不买,车库都明白,白哗哗的真金白银往外掏有"虚荣心"也闪啦!要想盘活地下车库就应该大哥出面硬性规定,控制价位不得一次收"一辈子"的费用。谁也别吹牛波依毕竟现在不都是吃海鲜大鱼大肉的人群,还是吃白菜的人多。买衣服有上卓展的,但更多的人上批发市场讲价的。
题主这种情况其实在全国到处都有,这要从停车场的权属问题说起。
地下停车场的权属分两种,一种是人防设施,战时归国家所有,平时的日常管理权归开发商,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另一种是有产权,不属于人防设施的情况,这种情况就属于开发商所有,而且有合法手续,是可以正常交易的。由于有这两种,一般开发商都会把有产权的地下的停车场圈起来收费或者直接拿出来卖;而没有产权的人防设施是不能买的,开发商也会拿出来,但不是卖,而是长租,租期一般为20年,租赁期满后可以一直用到这块地的使用权期满。
由于的原因,开发商把地下停车场圈起来,没买或租地下停车场的业主就不能进入,只能停在小区的地面,因为正常情况下地面红线范围内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不敢圈。
我说现在到那个小区门口想找个体。停车位就那么难呢,原来都是要买的。以前还真的少见,只要是经过小区门口,再宽的路面快成了单行道,因为下面是门面房,做生意的多,做生意本来也是能人多,自己还有车。里面的停车位,一般承担不起费。停到门前的多,还有小区人口数量多,因为住进小区的人是有钱主人多,底下的停车位,听说一年要钱好多。能停在下面的人,就要有好的经济收入。有车还不是经常自己消费一类人多。唉就怕走小区门口的路段了。看到中国有车人杂那么多,也不知道是展示小区繁荣富强么。以后会成灾难么。不集中还不显的多。可比一个消售车辆四艾司店还多。光中国车辆占地有谁做过总结。出口量的车还不说。可是有钱人买的外国车还比中国多。你说消费者啥时能满足吧。都报道郑州市仨人一辆车。不知道发达地区一个人一辆还多的多。
这个问题主要看几方面 一方面是开发商需要回笼资金 所以挺着不租 只售 想想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小区都是一千个车位 一个售价十万的话也是一个多亿 开发商当然希望快点变现减小资金占用 再投入到新的项目当中 这就是很多地下车库都空着也不对外出租的根本原因 再有即便是对外出租 地上车位我们这里是1800一年 地下车位是4500一年 价格差距还是不小的 所以大部分车主选择了停在外面的车位 再有就是南北也有差别 东北这边冬季温度比较低 地下车位需求就明显增多 不管是购买还是租用都相对高一些 这就是刚性需求 从长远来说 只要是地下加地上车位数量不超过总户数 车位还是早买早安心 只看见车位涨价的没看见降价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范围也在逐渐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其中 汽车 的购买和使用就变得很平常了,为此更多的人就需要停车的空间。城市中的马路上经常能看见许多 汽车 停放在马路边,阻碍了交通,但很多地下停车位大都是空闲的,为何不给人停放呢?
原因非常简单,而且也是让人很无奈。车位都是开发商修建的,所以这些车位存在的意义就是对外出售,若是小区内的业主没有购买的话,是不能在这里停车的。所以在一些小区附近的马路上,经常会有车辆停放在路边,对周围交通的影响非常大,不是他们不想停在停车场中,而是停不了。
近些年来中国城市中的房价上涨的比较快,随之而来的就是停车位的上涨,动辄就要十几万,对于这样的价格很多人都是接受不了的。所以人们即使是随便停放车辆也不会购买车位,这和素质也没多大关系。虽然这些车位就算是空在那里,也是一种浪费,但若是不购买的话,就是不让人停车。
其实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通过出租车位解决的,但或许开发商有别的考虑,这些车位很少会对外出租,就算是有价格也是极高,还不如咬咬牙直接买了。如此之下,以后拥有轿车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城市会更加的拥挤,这是必然的。若是车位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之后的城市的管理也会更加的不便。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錦年記事soback)贡献的关于“为什么地下停车场空空荡荡”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下面继续教妳下文用户【世欢】分析的“车子昨天在地下停车场蹭到柱子,看看修修多少钱,我有不计免赔,是走保险合算,还是自己修合算”的一些相关疑点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车子昨天在地下停车场蹭到柱子,看看修修多少钱,我有不计免赔,是走保险合算,还是自己修合算
贡献用户名:【世欢】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解答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相关内容!
答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前不久,家住东光小区的刘先生将自己的帕萨特停放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但是,在第二天他却发现爱车有明显的擦刮痕迹,而此时肇事车已经不知去向。刘先生找到停车场值班的管理员理论,管理员将摄像资料调出来查看,因为摄像头角度问题,未能找到第三方擦刮刘先生的车的证据,因此,管理员告诉刘先生,他们只负责提供停车位,对于擦刮的赔偿表示无能为力。刘先生于是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却告诉刘先生应首先找到事故的第一责任人索赔。专家点评根据上述案例中刘先生所遭遇的情况,从责任人来说,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停车场,因为刘先生所停放的区域是小区收费的地下停车场,因此该停车场对车辆应尽保管义务,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正确的方式是先找到相关的停车场索赔。当然,一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车损范围内给予一定赔偿,但是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有拒赔的现象。那么,如果能给予赔偿,又怎么赔呢?根据保险中车损险的免责条例: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刘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属于无主肇事,找不到第三方,因此保险公司只赔给刘先生损失的七成,刘先生需要自己承担30%的费用。商众车险专家提醒,为了避免在停车场发生擦刮,应注意停车技巧。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的时候,最好能让车头向着通道,这样才能方便驶出车位。倒车时很容易发生刮蹭事故,因为很多司机在倒车时很容易将一半注意力集中于车尾,如果这时方向打得太早太多,那么车的前部就很容易蹭到旁边的车。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背向着你要进的车位开,尽量使车身与车位成一条直线,然后挂倒挡倒入空位。
关于[(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地下停车场免费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地下停车场免费案例、社会停车场成功案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