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智控 > 停车场系统 > 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大型停车场经营方法

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大型停车场经营方法

导读大型货车停车场盈利吗本文最佳回答用户:【壹路拾遺】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探讨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答大货车停车场是通过货车停放进行收益。货车停车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以及大型停车场经营方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大型货车停车场盈利吗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壹路拾遺】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探讨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大货车停车场是通过货车停放进行收益。

货车停车场靠收取停车费,货物看管费,靠承信,靠服务态度好,靠谱等。

停车场收费系统采用非接触式智能卡,在停车场的出入口处设置一套出入口管理设备,使停车场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进出车只需将IC卡在读卡箱前轻晃一下,系统即能瞬时完成检验、记录、核算、收费等工作。

挡车道闸自动启闭,方便快捷地进行着停车场的管理。进场车主和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均持有一张属于自己的智能卡,作为个人的身份识别,只有通过系统检验认可的智能卡才能进行操作(管理卡)或进出(停车卡),充分确保了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有效地防止车辆失窃,免除车主后顾之忧。

收费标准:

1、小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个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2、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含)免费,3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3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15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3、大型车按照实际占车位数计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规定计收。

5、收费时间为7:30-19:30。

30分钟内免费。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壹路拾遺)解答关于“大型货车停车场盈利吗”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巴黎的铁塔落雨,痕迹已逐渐消磨)解答“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大型货车停车场盈利吗

开办经营性停车场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巴黎的铁塔落雨,痕迹已逐渐消磨】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解答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海市为例,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共停车场(库)歇业的,经营者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扩展资料:

停车场办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备案手续。

2、经营者办理备案手续前,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停车场的消防条件以及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

3、评估过程中,经营者应当公示停车场设置方案,并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停车场周边单位、居民的意见。评估报告以及听取意见的情况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时一并向备案部门提交。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巴黎的铁塔落雨,痕迹已逐渐消磨)分析的关于“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下面继续叙述下文用户【我是高冷】贡献的“停车场运营怎么盈利”的一些相关疑问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停车场运营怎么盈利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我是高冷】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分析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大型车辆的停车场刚刚起步运营,想要盈利的话,那你就需要很多东西了,首先的话你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仪器来进行计时收费。

上文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我是高冷)回答的关于“停车场运营怎么盈利”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接下来继续祥解下文用户【爱情的保质期有多久】回答的“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的一些相关疑问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爱情的保质期有多久】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分析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转载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三、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

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六、2.5吨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

五、大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 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 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 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 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 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 。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 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 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 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 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 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仍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规定最高限额或制定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 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 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十、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 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 ,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第一条 停车场必须符合“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有安全围栏设施。

.

第三条 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即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

.

第五条 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一、 停车场设专职车场管理员负责,在管理所领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二、 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三、 严格管理,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卫生日产日清,定期清洁打扫。

四、 按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 摩托车保管业务必须统一集中保管,并按位编号。

六、 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七、 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有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一、磁卡保管

停车场月租卡或临时卡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折叠。如不慎遗失,临时车主应立即报告车场管理员,经检查有关证件后方可取车,并交纳停车费用及磁卡工本费150元;固定车位车主应向管理处报失及补发新卡。

二、泊车规范

1、 必须按指示标志行车,按顺序进出。不得停泊在车位界线外,不得妨碍出入口或通道;禁止在有防火卷帘标识处停车。

2、 进场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及统一停车要求(车头朝外)停放。如有违反,本场将采取锁车措施,锁车期间停车费用自付。

三、管理办法

(一)固定车位停车:

已售车位及年(月)租车位属固定车位,车辆凭管理处办发的磁卡进出,按指定车位停放。磁卡需在有效期内专车使用。如需变更须到管理处办理手续。

(二)临时车位停放:

1、 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在入口领取停车场时租卡。

2、 在停车场管理员指引下泊入停车位。

3、 离场时,在出口处凭停车场时租卡交纳停车费用并交回滋卡。

四、安全注意事项:

1、 场内严禁吸烟,严禁装有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的车辆进入。

2、 禁止在场内加油或车与车过油。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场内清洁、冲冼、维修车辆。停放的车辆必须熄火。

3、 泊车后,请关好车辆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场不负责车辆及财物之失窃、损坏及任何人身安全。

4、 月租车和临时车磁卡及贵重物品,请随身带。

五、违规责任:

1、 爱护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2、 进场车辆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发生纠纷,报警处理,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上文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疑贡献者:(爱情的保质期有多久)解答的关于“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接下来继续谈论下文用户【官方认证我是帅比】分析的“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的一些相关疑点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官方认证我是帅比】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分析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和道路停车泊位。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指停车场建设单位依据建筑物配建标准建设的为本建筑物使用者或者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车位、车库等。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闲置的建筑空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区域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

前款所称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在道路范围内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第四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以保障交通畅通有序、资源优化配置为目的,实行有效管理和差别化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规模合理、协调发展、方便群众、规范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筹建的停车场所需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以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予以保障。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推广运用新型立体高层停车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机械停车设施等智能化、信息化停车和管理方式。第六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停车场的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交通需求状况,会同停车场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停车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第八条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视频监控等系统,设置交通安全和防汛设施设备及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不得影响人防工程、道路、广场、绿地以及原有设施的使用功能及安全。第九条在城市中心区外围的轨道交通站点、地面公交枢纽、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应当配套建设换乘公共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场。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进行场地规划和设计时,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规划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第十一条新建商品房住宅时,应当按照一户不低于一个停车泊位的标准进行停车场的配建,鼓励按照高于一户一个停车泊位的标准进行停车场配建。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停车场配建比例。第十二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停车场建设工程方案时,应当组织停车场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论证。第十三条在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时,应当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有条件的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车位。

停车场已建成的,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根据业主需要,建设、改造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更新新能源汽车车牌自动识别系统。

新建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泊位应当不少于总停车泊位的百分之十。第十四条停车场建设单位建设停车场时,应当同步配建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停车场已经建成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补建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应当接入停车场主管部门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上文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疑贡献者:(官方认证我是帅比)回答的关于“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接下来继续教妳下文用户【這段路】分享的“如何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一些相关问题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如何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這段路】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分析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建议使用停车场管理系统

车辆感应IC卡,可以存储持卡人的各种信息。感应IC卡安装在每辆车的驾驶室里面,当车驶过读感器的感应区(离读感器2米左右)时,感应IC卡通过读感器发过来的激发信号产生回应信号发回给读感器。读感器再将这个读取信号传递给停车场控制器,停车场控制器收到信息后,经自动核对为有效卡后,车闸自动开启,数字录像机开始录像,拍下该车进入时的照片,电脑记录车子牌号及驾驶员姓名和进出入的信息。

临时车收费功能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在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2]

停车场管理功能

停车场管理功能是对停车场信息集中汇总、综合处理、智能反应的核心功能,管理者通过停车场管理功能全面掌控停车场各项信息指标,实现综合发布、统一调度、自动备份、报警提示等功能。

车位引导功能

通过短信查询、网上查询、终端显示等多种方式向驾驶员提供停车场的车位占用状况、内部行驶路线等信息,以优化、便捷的方式引导驾驶员找到停车位。

该功能能够减少为寻找车位而耗费的时间,平衡停车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竞争,改善由寻车位造成的车流拥堵。同时,对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优化停车场经营管理以及促进商业区域的经济活力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反向寻车功能

在商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停车场内,车主在返回停车场时往往由于停车场空间大,环境及标志物类似、方向不易辨别等原因,容易在停车场内迷失方向,找不到自己的车辆。反向寻车功能,通过智能终端或手机短信查询车辆所停的位置及引导路线,方便用户尽快找到车辆停放的区域。

特殊车辆管理功能

特殊车辆管理是智能停车场的一项重要升级功能,利用车位感知、视频识别、智能读卡等技术手段,为特殊车辆提供专属权限,停车场入口能够主动识别特殊车辆身份,自动引导进入专属车位。当特殊车辆的车位被非法占用时,系统自动予以报警。[3]

图像对比功能

车辆进出停车场时,MP4NET数字录像机自动启动摄像功能,并将照片文件存储在电脑里。出场时,电脑自动将新照片和该车最后入场的照片进行对比,监控人员能实时监视车辆的安全情况。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這段路)解答关于“如何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齐家娱乐★)贡献“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齐家娱乐★】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详解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机动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室内和地下停车场所。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交通、公安、建设、城建、规划、人防、工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公安、交通、人防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鼓励单位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营业性客运、货运停车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第七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大型停车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的条件下,利用人防工程或者闲置厂房、场地等建设停车场。

建设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八条在缺少停车场的区域,公安机关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三、四级道路上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临时停车场,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第九条在没有规划配建停车场的居民住宅园区附近,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夜间停车场。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和夜间停车场应当组织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涉及占用业主共有用地的,应当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后方可设置,并根据本规定第十五条确定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偿。第十一条设置临时停车场和夜间停车场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损害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按规定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根据规划配建的停车场改变用途,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停车场内应当划有停车位置,设置出、入口和各类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照明和消防器材。室内停车场还应当设置监控设施、车辆出入导向标志、弯道安全照视镜和坡(通)道防滑线。第十四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者经营,也可以由投资者通过委托、出租、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和由业主出资建设的停车场,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经营。

公安机关划定的临时停车场和夜间停车场,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经营。第十五条经营性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停放服务费。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住宅区附近由公安机关设置夜间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中占用业主共有用地的,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将其停放服务费收入的盈余部分返还给全体业主。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 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三) 停车场应当由保安人员或者其他专职人员看护;

(四) 日常工作中应当认真检查,登记并按规定停放车辆,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的行驶秩序和环境卫生;

(五) 保障停放车辆安全,防止车辆丢失;

(六) 严格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税务部门核定的专用发票。

(七)利用人防工程建设的停车场,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人防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爱护停车设施;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制动器,锁上车门;

(三)不得鸣喇叭或者长时间发动车辆产生噪音;

(四)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者有污染物品的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五)不得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修车、试车、乱扔垃圾;

(六)按规定支付停车费。

上文就是道尔智控小编分享贡献者:(★齐家娱乐★)分析的关于“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问题了,不知是否已经解决你的问题?如果没有,下一篇内容可能是你想要的答案,现在接着继续解释下文用户【哟,真好看】回答的“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相关疑问做出分析与解答,如果能找到你的答案,可以关注本站。

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哟,真好看】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详解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3.41.21.6.32.104附件附件64(2七、车辆进出小区和车库时要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日附件《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管理办法》规定,新建项目应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设置标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公共或专用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公共或专用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在改(扩)建时补建。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哟,真好看)分析关于“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第二眼沦陷)贡献“重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重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第二眼沦陷】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探讨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主城区公共停车(库)场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库(场)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主城区是指:红旗河沟、沙坪坝、陈家坪、杨家坪、南坪转盘范围内的行政区域。

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库(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库(场)、大型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集团库(场)和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社会单位自建停车库(场)。第三条重庆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共停车库(场)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日常管理工作可委托重庆市公共停车楼(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第四条规划、土地房屋、公安、公用、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停车库(场)的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公共停车库(场)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六条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必须按规划要求,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原则,配套建设停车设施。第七条公共停车库(场)建设工程的设计院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停车库(场)设计、施工技术规范。

公共停车库(场)建设施工、设计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第八条公共停车库(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建设、谁经营管理的原则。第九条公共停车库(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第十条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建的停车库(场)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自觉到城市公共停车库(场)或对外服务的停车库(场)停车,服从停车库(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停车设施。

严禁在城市主干道上占道停车和在公共停车库(场)周围占道设置停车场。第十二条经市公共停车楼(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并取得《公共停车库(场)服务许可证》后,公共停车库(场)和社会单位对外服务的停车库(场)可实行收费服务。

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核定。第十三条经批准实行收费服务的停车库(场),应使用市税务部门印制由市公共停车楼(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售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期限改正,处10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3000元以下罚款。

本办法所规定的处罚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对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发布以前已由交通部门管理的主城区内的停车库(场),仍由交通部门负责管理。

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建设管理的公共汽(电)车停车场(站),仍由公用部门负责管理。第十八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1998年5月10日起施行。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外其他区市县的公共停车库(场)的管理,经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道尔智控小编解答(第二眼沦陷)分析关于“重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答案,接下来继续为你详解用户(草原《风)回答“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一些相关解答,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最佳回答用户:【草原《风】 ,现在由道尔智控小编为你分析与【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行业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规划的指导、协调与平衡,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的制定以及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与道路连接的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设定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设置和使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市政府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培育和扶植本市停车场产业发展。

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停车场,或利用自有土地经营停车场。

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第五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场,对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停车场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遵循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必要补充的原则。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扩建应当根据远期发展的需要,坚持规划超前、配套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停车场。

在口岸、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应当重点配套建设停车场。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商品交易市场、旅游景点等,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

新建、改建、扩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及绿地,有条件的,应当统筹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但不得影响绿地、广场、道路以及原有设施的使用功能。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停车场或者留有专门的场地,供车辆停放。第九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及交通需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各类功能的建设用地配建停车位标准,协调和平衡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停车设施规划,落实并安排停车设施用地。第十条城市规划确定为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的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已配建的停车场达不到改变功能后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的,应当按改变功能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第十二条建设停车场应当根据需要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并按照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第十三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验收涉及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时,应当将验收意见抄送市市政、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第三章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申请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

(三)停车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四)停车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停车场设计方案。

(六)停车场平面布置图。

(七)停车场内设施清单。

(八)停车场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九)申请立体机械式停车场的,需提交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十)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有偿停车服务。

今天有关内容《如何经营大型停车场,大型停车场经营方法》先分享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关注ask.drzk.cn,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ask.drzk.cn/tccxt/13272.html

作者: 道尔智控

道尔智控致力于智慧停车生态化建设,涵盖停车场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停车场系统、车牌识别 、门禁系统、道闸、通道闸、车位引导系统、云停车等。同时又为用户提供各种关于车牌、车型识别停车、停车场系统、通道道闸机等技术小知识,让您停车更智能、更简单、更便捷。
上一篇:停车场道闸厂家有哪些,停车场道闸的厂家有哪些
下一篇:(专业收费停车场系统)专业收费停车场系统报价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drzk@drzk.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